两部门连发7项新政!小微企业、小规模纳税人重大利好政策!

2023-08-04

刚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连发7个文件!小微企业、小规模纳税人重大利好政策!01小规模免税优惠政策延续到2027年底!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9号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现将延续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减免政策公告如下:一、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三、本公告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特此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2023年8月1日02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免印花税!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现将有关税费政策公告如下: 一、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体工商户在享受现行其他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基础上,可叠加享受本条优惠政策。二、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三、对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5%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政策,延续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四、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已依法享受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其他优惠政策的,可叠加享受本公告第二条规定的优惠政策。 五、本公告所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所称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应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 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 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 小型微利企业的判定以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结果为准。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新设立的企业,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申报期上月末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两个条件的,可在首次办理汇算清缴前按照小型微利企业申报享受第二条规定的优惠政策。 六、本公告发布之日前,已征的相关税款,可抵减纳税人以后月份应缴纳税款或予以退还。发布之日前已办理注销的,不再追溯享受。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0号)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中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自2023年1月1日起相应停止执行。 特此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2023年8月2日03小微企业融资免增值税!免印花税!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小微企业融资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3号为继续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推动缓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现将有关税收政策公告如下:一、对金融机构向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发放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金融机构应将相关免税证明材料留存备查,单独核算符合免税条件的小额贷款利息收入,按现行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未单独核算的,不得免征增值税。二、对金融机构与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三、本公告所称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是指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其中,资产总额和从业人员指标均以贷款发放时的实际状态确定;营业收入指标以贷款发放前12个自然月的累计数确定,不满12个自然月的,按照以下公式计算:营业收入(年)=企业实际存续期间营业收入/企业实际存续月数×12四、本公告所称小额贷款,是指单户授信小于100万元(含本数)的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贷款;没有授信额度的,是指单户贷款合同金额且贷款余额在100万元(含本数)以下的贷款。五、本公告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特此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2023年8月1日04金融机构小微企业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金融机构小微企业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6号现将支持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融资有关税收政策公告如下:一、对金融机构向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放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金融机构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法之一适用免税:(一)对金融机构向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放的,利率水平不高于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150%(含本数)的单笔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高于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150%的单笔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按照现行政策规定缴纳增值税。(二)对金融机构向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放单笔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中,不高于该笔贷款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150%(含本数)计算的利息收入部分,免征增值税;超过部分按照现行政策规定缴纳增值税。金融机构可按会计年度在以上两种方法之间选定其一作为该年的免税适用方法,一经选定,该会计年度内不得变更。二、本条公告所称金融机构,是指经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批准成立的已实现监管部门上一年度提出的小微企业贷款增长目标的机构,以及经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批准成立的开发银行及政策性银行、外资银行和非银行业金融机构。金融机构实现小微企业贷款增长目标情况,以金融监管总局及其派出机构考核结果为准。三、本公告所称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是指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其中,资产总额和从业人员指标均以贷款发放时的实际状态确定;营业收入指标以贷款发放前12个自然月的累计数确定,不满12个自然月的,按照以下公式计算:营业收入(年)=企业实际存续期间营业收入/企业实际存续月数×12四、本公告所称小额贷款,是指单户授信小于1000万元(含本数)的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贷款;没有授信额度的,是指单户贷款合同金额且贷款余额在1000万元(含本数)以下的贷款。五、金融机构应将相关免税证明材料留存备查,单独核算符合免税条件的小额贷款利息收入,按现行规定向主管税务机构办理纳税申报;未单独核算的,不得免征增值税。金融机构应依法依规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一经发现存在虚报或造假骗取本项税收优惠情形的,停止享受本公告有关增值税优惠政策。金融机构应持续跟踪贷款投向,确保贷款资金真正流向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贷款的实际使用主体与申请主体一致。六、金融机构向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发放单户授信小于100万元(含本数),或者没有授信额度,单户贷款合同金额且贷款余额在100万元(含本数)以下的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可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小微企业融资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3号)的规定免征增值税。七、本公告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特此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2023年8月1日05创投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税收优惠继续执行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执行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有关政策条件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7号为进一步支持创业创新,现就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有关税收政策事项公告如下:对于初创科技型企业需符合的条件,从业人数继续按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和年销售收入按均不超过5000万元执行,《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5号)规定的其他条件不变。在此期间已投资满2年及新发生的投资,可按财税〔2018〕55号文件和本公告规定适用有关税收政策。本公告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财政部 税务总局2023年8月1日06为农户、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融资担保免增值税延期至2027年12月31日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执行农户、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融资担保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8号为进一步支持农户、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融资,现将有关税收政策公告如下:一、纳税人为农户、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借款、发行债券提供融资担保取得的担保费收入,以及为上述融资担保(以下称原担保)提供再担保取得的再担保费收入,免征增值税。再担保合同对应多个原担保合同的,原担保合同应全部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否则,再担保合同应按规定缴纳增值税。二、本公告所称农户,是指长期(一年以上)居住在乡镇(不包括城关镇)行政管理区域内的住户,还包括长期居住在城关镇所辖行政村范围内的住户和户口不在本地而在本地居住一年以上的住户,国有农场的职工。位于乡镇(不包括城关镇)行政管理区域内和在城关镇所辖行政村范围内的国有经济的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的集体户;有本地户口,但举家外出谋生一年以上的住户,无论是否保留承包耕地均不属于农户。农户以户为统计单位,既可以从事农业生产经营,也可以从事非农业生产经营。农户担保、再担保的判定应以原担保生效时的被担保人是否属于农户为准。本公告所称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是指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其中,资产总额和从业人员指标均以原担保生效时的实际状态确定;营业收入指标以原担保生效前12个自然月的累计数确定,不满12个自然月的,按照以下公式计算:营业收入(年)=企业实际存续期间营业收入/企业实际存续月数×12纳税人应将相关免税证明材料留存备查,单独核算符合免税条件的融资担保费和再担保费收入,按现行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未单独核算的,不得免征增值税。三、本公告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特此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2023年8月1日07税务总局落实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落实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为贯彻落实《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2号,以下简称12号公告),进一步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体工商户在享受现行其他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基础上,可叠加享受本条优惠政策。个体工商户不区分征收方式,均可享受。二、个体工商户在预缴税款时即可享受,其年应纳税所得额暂按截至本期申报所属期末的情况进行判断,并在年度汇算清缴时按年计算、多退少补。若个体工商户从两处以上取得经营所得,需在办理年度汇总纳税申报时,合并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年应纳税所得额,重新计算减免税额,多退少补。三、个体工商户按照以下方法计算减免税额:减免税额=(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0万元部分的应纳税额-其他政策减免税额×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0万元部分÷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50%。四、个体工商户需将按上述方法计算得出的减免税额填入对应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减免税额”栏次,并附报《个人所得税减免税事项报告表》。对于通过电子税务局申报的个体工商户,税务机关将提供该优惠政策减免税额和报告表的预填服务。实行简易申报的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税务机关按照减免后的税额进行税款划缴。五、按12号公告应减征的税款,在本公告发布前已缴纳的,可申请退税;也可自动抵减以后月份的税款,当年抵减不完的在汇算清缴时办理退税;12号公告发布之日前已办理注销的,不再追溯享受。六、各级税务机关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税收政策对于市场主体稳定预期、提振信心、安排好投资经营的重要意义,认真做好宣传解读、做优精准辅导,为纳税人提供便捷、高效的政策享受通道,积极回应纳税人诉求,全面抓好推进落实。七、本公告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2027年12月31日终止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5号)同时废止。特此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23年8月2日— TH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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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开私家车外出办公,费用到底能不能报销?税务局的最新回复来了

2023-07-03

税务局的最新回复来了,一起来看看~0税局回复:可以报销,但有条件!问题内容:公司员工开私家车外出办公的现象越来越普遍,所产生的的燃油费、过路费、停车费等,请问大家是如何处理的?实报实销吗?税局回复:企业因工作需要租用个人车辆并支付给员工租金等费用的用车方式,属于租赁,企业发生的租赁费用可凭有效凭证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企业与个人未签订租赁合同而支付给员工的所得,企业租金费用不允许在企业所得税前列支,员工所得需按“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企业与个人签订了租赁合同,按照租赁合同或协议支付的租金,在取得真实合法有效凭证的基础上,允许税前扣除;对在租赁期间发生的汽油费、过路过桥费和停车费,在取得真实合法有效凭证的基础上,允许税前扣除。其他应由个人负担的汽车费用,如车辆保险费、维修费等,不得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也就是说:1、员工开私家车外出办公,在单位没有公车的情况下,要想顺利报销燃油费、过路费等,必须要与公司签订租车协议。2、如果在没有签订租车协议或者签订的是0元租金协议,强行开票报销的话:(1)对企业来说,会面临相关车辆费用无法税前扣除的风险。(2)对个人来说,获得的报销款要按照“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0 签订租车协议后,车辆的所有费用都可以报销和税前扣除吗?并不是。1、可以报销和税前扣除的费用包括:提示:所有费用的支出价格必须公允,否则不允许税前扣除。2、不可以报销和税前扣除的费用包括:0“私车公用”还有什么方式?怎么处理?一、随工资发放交通补贴这是目前大型企业、国企最常采用的方式。优点:随工资定额发放,对企业、对员工都是最方便省事的。缺点:交通补贴并入工资薪金计算个人所得税。根据国税函〔2006〕245号和国税发〔1999〕58号的规定:部分地区公务费用的标准如下:如果当地没有出台政策,只能全额计算个税了。二、费用发票实报实销优点:根据每月私车的实际花销报销,更贴近实际。缺点:1、税前扣除根据总局公告2015年第34号和国税函〔2009〕3号规定,企业报销个人的费用,属于福利费支出,在工资的14%限额内扣除。2、加油费、过路费不能抵扣进项税。加油费、过路费属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进项税不允许抵扣。3、交通补贴并入工资薪金计算个人所得税。以上三种方法在税收上的区别,我们制作了表格一目了然。三、市内出差使用网约车目前各种网约车软件都很方便,网约车开具的电子普通发票也可以按照发票上注明的税额,抵扣进项税。而且出行也有记录可查,能有效避免虚假报销。还有一些平台推行了企业版的出行服务,能直接与企业财务对接。员工不需要垫付交通费,也免去了报销流程,更便捷高效。四、长途出差从租赁公司租车企业经常去外地跑业务的情况下,可以从当地正规的租赁公司租用车辆,直接取得发票来抵扣进项税和税前扣除,避免了很多麻烦。同时租赁公司也有非常系统的事故处理方法,可免去企业的后顾之忧。0附:私车公用的协议模板(来源网络,出处不详,仅供参考)私车公用协议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公民身份证号: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甲方为乙方员工,在甲方为乙方工作过程中,甲方为了方便服务 同意在办公期间将甲方私人所有车辆租给乙方办公使用。为明确甲、 乙双方的责任及义务,特制定本协议。 一、甲方提供汽车的情况甲方为乙方提供设备齐全、车况良好、运行安全可靠、证件齐全的,其中车辆品牌:                 ,车牌号:              ,甲方车辆外观、部件及整体损坏情况:                            。 二、汽车用途甲方同意将上述车辆租用给乙方用于工作需要。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汽车仅作为乙方员工(限甲方)工作使用,并遵守国家和汽车登记地政府部门关于汽车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本款约定的使用用途。 三、租赁期限从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甲方拥有续约优先权,并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增减,乙方应给予支持。 四、租金及相关费用的支付甲、乙双方约定,该汽车每月租金为:1. 基本租金:人民币       元(大写:          );2. 附加租金:为甲方收取汽车租金时,按照国家税收相关规定的开具增值税发票缴纳税费和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等税费,具体金额以完税凭证为准。3.上述租金包含汽车的车辆购置税、折旧费、保险费、维修费3. 租赁期内汽车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汽油费、过路过桥费和停车费,由乙方承担,甲方租赁期内汽车使用过程中发生上述支出时,需要提供在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发票等凭证。4. 租金采用先付后用方式,每年(合同年)支付一次,首期租金于本合同签订后天内支付给甲方,以后每期租金在上期已付租金所覆盖的租期届满前日内向甲方支付。 五、甲方权利义务1、甲方保证交付乙方的上述汽车性能良好,符合道路运输要求,并具备相关的运营许可手续。如因上述汽车质量及权利瑕疵造成乙方人身或财产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乙方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2、甲方在为乙方办公期间使用私人所有车辆的,非因乙方原因导致的本人及第三人损害(包括但不限于包括但不限于人身或财产损失)由甲方自行负责。3、甲方非在乙方办公期间使用私人所有车辆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包括但不限于人身或财产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4、租赁期间内,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将提供给乙方的上述车辆转租或转卖于他人。 六、乙方权利义务1、租赁期间,乙方应做好上述汽车的日常维护保养,确保上述汽车的正常使用功能,仅在甲方为乙方办公期间上述汽车发生故障时,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协助处理车辆保险事故、修理受损车辆、进行正常保养及年检的。3、乙方在租赁期间内经甲方同意后,可以对上述汽车进行外观装饰或设备添附。租赁期满后,添附的所有权归乙方所有,添附物不能拆除或拆除后会对租赁物造成损害的,由双方协商处理。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有权将租赁物上一切有关乙方所使用的企业标识及注册商标标识予以覆盖或拆除。4、租赁期间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甲方提供的上述车辆转租他人。 七、合同的变更与解除1.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2. 如因租赁物质量及权利瑕疵造成乙方重大人身、财产损失或无法满足乙方正常使用需要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损失。3. 如乙方怠于履行双方约定的应由乙方交纳的各种保险、交通管理、危险品安全管理等费用的义务,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4. 甲乙双方的劳动合同终止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5.任何一方单方解除本合同的,应当以书面通知另一方。 八、违约责任1、在租赁期内,非因乙方原因造成上述汽车不能正常使用的,甲方应当赔偿乙方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2、甲方在租赁期内没有法定事由任意解除合同的,除应返还乙方剩余租金外,还应当赔偿乙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3、乙方在租赁期届满前30日内向甲方提出续租书面要求后,因乙方原因导致未在租赁期届满前签订书面续租合同的,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1万元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的(包括但不限于返还已交货款和双倍定金、律师费、诉讼费、执行费等),按损失赔偿。 九、争议解决方式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若存在分歧,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十、通知条款1、凡涉及双方权利、义务的事宜,双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可由一方授权委托、指定专人递交,或以合法的快递服务、电子邮件、传真发至另一方在合同中列明的地址。2、合同中所列甲乙双方的通讯地址如有变更,变更方应在变更事宜发生之日起十天内书面通知对方。变更方如未按前款约定履行通知义务,相对方按原通讯地址发出的通知则为有效送达的通知。十一、其他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共同协商做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应视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备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日起生效。 本合同条款如与国家及地方法律、交通法规等不符时,以相关法律规定为准。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签订的补充条款及协议,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双方协商无法解决可向合同签订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6月15日起,会计证书的管理将按照新规定施行!

2023-06-12

近期,人社部发布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管理新规定,明确了:证书内容、证书制作时间、证书发放、证书换发等内容。6月15日起,会计证书的管理将按照新规定施行,一起来看具体内容!人社部发布通知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工作规程(试行)近期,人社部发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 >。其中明确:纸质证书遗失、损毁或者超出保管期限未领取的,可以向证书发放机构申请补发纸质证书。已经制发电子证书的,不再补发纸质证书。为大家划重点如下:1.电子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包括纸质证书和电子证书两种形式,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原则上应当同步制作和发放。2.证书包含哪些内容?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纸质证书记载的基本信息包括职业资格信息、持证人信息、管理信息和备注信息等。职业资格信息包括职业资格名称、级别、专业等。持证人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本人照片、证件号码等。管理信息包括管理号、批准日期、查验二维码等。备注信息包括有效范围、有效期限、持证人信息变更情况记录等。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记载的信息应当符合电子证照信息标准等有关规定。3.证书信息什么时候采集?持证人信息一般由有关考试机构在组织考试报名时采集。4.证书制作需要多久?有关考试机构原则上应当于考试成绩发布后25个工作日内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提交符合信息标准的证书数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接收证书数据后,一般应当于20个工作日内交付印制纸质证书并开通证书查询验证服务。已经实行电子证书的,应当同步制发电子证书。5.纸质证书发放注意事项证书发放机构原则上应当提供纸质证书现场发放服务和邮寄服务,并提供证书邮寄服务的网上申请途径。证书邮寄费用一般由提出申请的持证人支付。现场发放的纸质证书应当由本人领取。确需委托他人代为领取的,应当提供持证人和代领人的身份证件、委托书等。未按时领取的纸质证书,由证书发放机构代为保管,保管期限为自考试结束日起5年。6.证书换发、纸质证书遗失相关事项持证人信息发生改变确需变更证书的,持证人可以按规定向证书发放机构申请换发证书。纸质证书遗失、损毁或者超出保管期限未领取的,持证人可以向证书发放机构申请补发纸质证书,证书补发与证书换发的工作流程一致,重新补发的纸质证书标注“补发”字样。已经制发电子证书的,不再补发纸质证书。7.超出保管期限的纸质证书,如何处理?收回的纸质证书,以及超出保管期限未领取的纸质证书,由证书发放机构登记造册后按年度交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销毁。国家承认的高含金量证书会计中级证书榜上有名!人社部早先公布了《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2021年版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共计72项职业资格。其中,专业技术人员59项(准入类33项,水平评价类26项),压减比例达49%,但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依然在目录中!相比上一版本,2021版本的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减少了68项,削减49%,对于进一步提高职业资格设置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推动降低就业创业门槛,优化就业创业环境,持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虽压减比例达49%,但注册会计师、税务师、经济专业技术资格、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依然在位列其中。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包括纸质证书和电子证书两种形式,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原则上应当同步制作和发放。2.证书包含哪些内容?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纸质证书记载的基本信息包括职业资格信息、持证人信息、管理信息和备注信息等。职业资格信息包括职业资格名称、级别、专业等。持证人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本人照片、证件号码等。管理信息包括管理号、批准日期、查验二维码等。备注信息包括有效范围、有效期限、持证人信息变更情况记录等。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记载的信息应当符合电子证照信息标准等有关规定。3.证书信息什么时候采集?持证人信息一般由有关考试机构在组织考试报名时采集。4.证书制作需要多久?有关考试机构原则上应当于考试成绩发布后25个工作日内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提交符合信息标准的证书数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接收证书数据后,一般应当于20个工作日内交付印制纸质证书并开通证书查询验证服务。已经实行电子证书的,应当同步制发电子证书。5.纸质证书发放注意事项证书发放机构原则上应当提供纸质证书现场发放服务和邮寄服务,并提供证书邮寄服务的网上申请途径。证书邮寄费用一般由提出申请的持证人支付。现场发放的纸质证书应当由本人领取。确需委托他人代为领取的,应当提供持证人和代领人的身份证件、委托书等。未按时领取的纸质证书,由证书发放机构代为保管,保管期限为自考试结束日起5年。6.证书换发、纸质证书遗失相关事项持证人信息发生改变确需变更证书的,持证人可以按规定向证书发放机构申请换发证书。纸质证书遗失、损毁或者超出保管期限未领取的,持证人可以向证书发放机构申请补发纸质证书,证书补发与证书换发的工作流程一致,重新补发的纸质证书标注“补发”字样。已经制发电子证书的,不再补发纸质证书。7.超出保管期限的纸质证书,如何处理?收回的纸质证书,以及超出保管期限未领取的纸质证书,由证书发放机构登记造册后按年度交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销毁。国家承认的高含金量证书会计中级证书榜上有名!人社部早先公布了《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2021年版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共计72项职业资格。其中,专业技术人员59项(准入类33项,水平评价类26项),压减比例达49%,但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依然在目录中!图片来源:人社部相比上一版本,2021版本的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减少了68项,削减49%,对于进一步提高职业资格设置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推动降低就业创业门槛,优化就业创业环境,持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虽压减比例达49%,但注册会计师、税务师、经济专业技术资格、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依然在位列其中。从近几年的政策来看,充分体现了国家对财会行业的重视和认可。正在备考23年中级会计的你,一定要坚持备考,早日拿下中级会计证书!#中级网上报名倒计时8天#中级考试倒计时88天努力不持久,前路都白走!️23年中级特训营来啦,考不过协议退费✍加入中级特训营,高合格率,考试通关不用愁

2023年最新版丨员工离职经济补偿金一览表

2023-06-05

关于离职经济补偿的相关事宜:哪些情况不用给经济补偿?自愿离职有经济补偿吗?应该如何计算经济补偿金?2023年离职经济补偿标准是什么?今天这一篇文章给大家讲清楚,赶紧转发收藏起来!哪些情况需要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离职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需要区别情况来看,主要分为协商解除、劳动者单方解除和用人单位单方解除等两种情况,具体表现为:一、协商解除、劳动者单方解除如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由劳动者提前30天先提出,那么用人单位不用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如果劳动者因为以下几个原因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并且劳动者不用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即:· 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如果是由用人单位提出,那么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也需要支付经济补偿。二、用人单位单方解除用人单位能解除劳动合同主要包括:1、过失性解除主要是指劳动者因违反了以下几种情形,用人单位可以不用提前通知并不支付经济补偿金,即:·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 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2、非过失性解除企业因以下几种情况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需要在提前30天通知或支付一个月的工资的情况下,支付经济补偿金,即:· 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另行安排的工作;· 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岗后仍无法胜任的;·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但是需要注意,当劳动者处于以下几种情况时,用人单位不得依照过失性解除或经济裁员的方式解除劳动合同:· 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如果大家觉得上述的文章过长,也可直接查看下表:离职经济补偿金计算方式N、N+1、2N都是实践中约定俗成的一些叫法。以N为例,结合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N是工作年限,用来指代劳动合同法中的经济补偿。一、经济补偿金计算公式1、通用经济补偿金公式=S×NS: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照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且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N: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提醒:经济补偿金中的月平均工资是指劳动者在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月实际平均工资,而不仅仅是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基本工资。根据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2、代通知金经济补偿金公式=S×N+S(上)×1N+1:有非错解除情形的,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S(上)×1:额外支付的工资应当按照该劳动者上一个月的工资标准确定。3、违法解除赔偿金公式=S×2N2N: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通用经济补偿标准的2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二、N、N+1、2N的应用1、N的适用情况结合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N实际为工作年限的代称,正常情况下的经济补偿都为N。2、N+1的适用情况劳动合同法第40条中的三种情况,会涉及到N+1:·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提前30天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合同。三、2N的适用情况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为2N,比如说,未支付劳动报酬,未缴纳社会保险等。ps:网上有人提出2N+1、2(N+1)等概念,这些并不存在法律依据。最后,也提醒大家不要忘了618的专属福利,联系新千年的老师了解更多优惠详情吧!

月薪3000,交满15年社保,能拿到多少养老金?

2023-04-27

社保,公司交,自己也交。有的交得多,有的交得少。有的小伙伴自己缴社保,但还是按照最高的档位缴,就为了退休以后能多拿养老金。毕竟要是延迟退休来了,年纪大了,能力有限的情况下,还是希望保持生活水平不掉线。今天我们就来算算这笔账,倘若月薪3000,缴满15年,你能领多少?社保是不是缴得越高越好?养老金能领取多少年?  在计算之前,我们先了解下缴满15年社保后,能领到的那笔钱——养老金。想弄清什么是养老金,得从养老保险说起。养老保险大家都知道,是传说中的“五险一金”之一,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而所谓的养老保险,就是相当于在你的养老金账户存钱,退休之后每月有一笔钱发放给你,用来保障老年生活,发的这笔钱就是养老金,也叫退休金。现在缴社保,一部分原因也是为了老了可以领取退休金,作为生活保障。养老金有一个很重要的特点,那就是可以一直领下去。条件只有一个:那就是你一直活着!即使你个人账户的余额已经用完,依然可以继续领。而且,养老金的标准会逐年上调,你活得越久每个月领取的钱只会越来越多,难怪说,家有一老,如有一宝呢!交了这么多,能拿回多少? 敲黑板,记重点,拿出纸和笔,赶紧算算算!养老金计算公式:每月到手的养老金=月基础养老金+月个人账户养老金(1)月基础养老金=(全省上年度所有职工的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2)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的余额÷计发月数(50岁为195、55岁为170、60岁为139)知道你们看得一脸懵逼......所以,还是来看例子吧!↓↓↓小明,男,2023年满60岁退休,退休前他刚好交了15年的社保,共缴费119340元,其中个人账户的余额是:47736元。(此处省略计算过程一万字...)假如2023年小明所处地区的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5525元,他在当地平均工资的60%~300%之间,选择了60%作为缴费基数,所以他第一次领到的养老金是:(1)月基础养老金:(5525+5525×0.6)÷2×15%=663元(2)个人账户养老金:47736÷139=343.42元合计:663元+343.42元=1006.42元所以,小明第一个月的养老金是1006.42元。假设60岁的小明还能领养老金17年,领取的时长是:17×12个月=204个月。那么,小明退休后17年内,总共能领取的养老金总额是:1006.42×204=205309.68元如果没有看懂的小伙伴,可以在“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的养老金自动计算器上给自己算算。网址如下:http://si.12333.gov.cn/在【社保测算】这个板块,就可以计算哦~ 领养老金需要什么条件?两个条件:社保缴满15年;达到退休年龄。如果非要再加上一个条件的话,那就是顽强活到退休后。法定退休年龄是多少岁?现在的退休年龄是:男性60周岁、女干部55岁、女工人50岁。但如果延迟退休的方案出台以后,这个年龄又得另算了,而且延迟退休离我们已经不远了。中断了有没有关系?15年是指累计缴纳的年限,中间可以有中断,不需要连续。只要交满12*15=180个月,你到时候就可以“坐以待币”啦!交满15年还要继续交吗?很多数学学得比较好的小伙伴,可能会自己先算一笔账:我已经交够15年,退休就可以领钱了,那还有继续交的必要吗?继续交会不会很亏?而且,我也无法保证自己能活到领钱的时候...对于有这类疑问的童鞋,首先要劝你对自己要有信心,其次再告诉你答案是有必要!因为不管对哪类参保人员,多缴养老保险费都是划算的。原因有下:☑ 缴费时间越长,缴费基数越高,你退休后能拿到的钱就越多;☑ 交社保的同时,公司也在帮你交(公司交的还更多)。如果你不交了,那公司的部分也停了,老板的便宜你也占不到了;☑ 养老金的多少,与当地的平均工资有关。如果你的工资低于当地平均工资水平,那你更要交了!因为你工作中只需缴纳很少的养老保险,退休后反而能拿到较高的养老金;☑ 如果停止参保,那么其他的社保待遇就不能享受,比如医保停了,去医院看病就不能报销。  

税务局紧急提醒!4月起,严查!小规模纳税人有销无进,未提供任何进项发票!

2023-04-27

很多会计都有这样一个误区,认为自己属于小规模纳税人,不存在增值税抵扣,所以,进货就可以不用取得发票,真的可以这样吗?就在近期,有一小规模纳税人收到了税务局的风险提醒:小规模纳税人有销无进,未提供任何进项发票!请联系主管税务机关处理!注意了!小规模有销无进风险巨大小规模只有销项无进项有很大的涉税风险,一不小心很可能成为税局重点稽查对象。一、涉嫌虚开发票小规模纳税人可以享受月销售额10万或季度销售额30万免征增值税,所以,很多人为了钻这个空子,注册多个小规模,没有业务,就光开票用。因此小规模只有销项无进项一直是税局稽查重点。对于真实经营的小规模来说,一定要及时索要发票,否则,可能存在涉嫌虚开发票,被税局盯上。二、不能税前扣除的风险虽说小规模纳税人,不涉及增值税抵扣问题,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文规定,公司没有取得进项发票,其相关的成本费用是不能税前扣除的。这对公司来说无疑是增加了运营成本。三、可能面临罚款公司经营活动中如果不依法取得发票,按发票管理办法可能会有面临罚款的风险。《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一)应当开具而未开具发票,或者未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开具发票,或者未加盖发票专用章的;(二)使用税控装置开具发票,未按期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开具发票的数据的;(三)扩大发票使用范围的;(四)以其他凭证代替发票使用的;(五)跨规定区域开具发票的;(六)未按照规定缴销发票的;(七)未按照规定存放和保管发票的。四、自身权益无法得到保障从公司的角度来说,如果进货没有取得发票或合规凭证,后期货物出现质量问题,能不能得到保障,对企业来说也是一大风险。除此之外,小规模纳税人还有哪些涉税风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警惕!小规模、个体户七大涉税风险点,赶紧自查!1、存在大量作废发票或作废发票异常公司存在大量的作废发票,出现作废发票现象,都会被税局秋后算账!作废普票份数10份,比例占当期全部普票50%以上,或作废普票金额占当期全部正数普票金额50%以上,开具金额10万以上;满足任意一个条件,都容易作为异常企业预警。你还别不信,已有公司因发票作废异常出现风险提示,被税局要求自查并反馈结果。2、超标强制转为一般纳税人有很多会计认为,小规模的标准是年500万元以下,只要1-12月累计开票额控制在500万以内就没问题,这样想就大错特错了。政策中说的年销售额,指的是连续不超过12个月或四个季度的销售额,并不是我们理解的公历年度1-12月。正是因为理解有误,每年都有很多小规模纳税人被强制转为一般纳税人,对于进项抵扣较少的企业来说,无疑增加了税收负担。3、一址多户开具发票在同一地址注册多家小规模纳税人来开具发票,同一IP地址对外开具发票等等。4、短时间内开票异常有一些刚成立的小规模纳税人,短时间内开具大量发票,且法人或负责人年龄偏大或户籍不在本地等等。5、个体户不记账税局明确:达到建账标准的个体户需要记账;达不到建账标准的个体户,需建立收支凭证粘贴簿、进货销货登记簿。千万别不当回事,已有个体户因没有建账被罚5万多! 6、个体户没有业务,可以不报税很多个体户,将零申报和不申报混淆。认为自己符合零申报的情形,就可以不报税。注意了,零申报≠不申报,零申报也是需要在规定时间向税务局进行报税!且,征管法的第六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活生生的例子,一个个体户因不报税,注销时被罚2万多!7、个体户免税,不用交税就不用报税这里的免税是指个体户小规模月销售额10万元或季度30万以下可免征增值税。很多人认为,没超过免征额不用交税就不用报税,这种想法是错误的。个体户销售额无论有没有超过月10万或季30万元的,都应当记账报税,只有申报了才可以享受免税的优惠政策!小规模3%→1%!如何做账?根据1号公告适用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按照1%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按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1%),税额=不含税销售额*1%账务处理:借:应收账款/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不含税销售)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1%)实际缴纳税款:按月10万元或按季度30万以下,开具普通发票的部分免增值税: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其他收益(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营业外收入(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开具专用发票的部分征税: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按月10万元或按季度30万以上,不管开具普通发票还是专用发票都需要征税: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提示: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0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会计人注意,这37个账面涉税风险点,也许个别你已经遇到过了除了上面小规模纳税人有销无进的情况,还有很多大家不太关注的点,依然存在相应的涉税风险点。同样,顾姐给大家总结了37个账面涉税风险点,小伙伴们赶紧对照自查吧!37个账面涉税风险点1、动辄就用白条等不合格凭证入账。2、企业账面上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任性转为坏账损失,留存备查资料不全。3、将购买的固定资产账务上一次性计入费用。4、固定资产和周转材料中的低值易耗品区分不开。5、人为缩短固定资产折旧年限。6、管理费用等期间费用的明细科目乱写,或者直接计入“其他”。7、账面上长期挂着股东个人借款。8、库存商品等存货明细账跟仓库实物账实不符。9、银行存款日记账余额跟对账单余额钱帐不符。10、把福利费等专票不该抵扣的也抵扣了增值税。11、赠送礼品等未扣缴个人所得税。12、企业明明在建工程已经竣工决算,一直未转入固定资产。13、经常取得发票抬头不是公司全称的发票。14、该打上备注栏的发票没有填写备注。15、经常出现以往年度的费用发票入账。16、利润分红没有扣缴自然人股东的个人所得税。17、擅自把取得的征税收入计入不征税收入。18、人为计提母子公司之间的管理费。19、取得了开具税率错误的增值税发票入账。20、好多大额费用发票没有完整的证据链。21、对于货物的捐赠等未在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上视同收入。22、对于加计抵减增值税、以及农产品加计抵扣增值税、以及小规模免征增值税等账务处理错误。23、企业之间把老板家里个人买的东西报销计入公司费用或者资产。24、企业生产成本计算、销售成本结转等没有依据。25、企业长期挂着材料暂估等。26、企业销售收入经常用个人卡收款。27、会计还在每月计提职工福利费。28、企业开具的发票存在进项销售品名不一致。29、任意发放职工补助没有申报个人所得税。30、增值税价外费用没有按照适用税率申报增值税。31、企业经常利用别人身份信息虚列工资。32、实收资本等一直未申报印花税。33、招待费等费用超标了但是汇算清缴也未依法纳税调整。34、账面上长期挂着预提费用。35、企业之间经常存在无偿借款。36、私车公用没有租车发票。37、公司大量存在现金交易,而不通过对公账户交易。 

注意!个人抬头发票,不仅能报销,也能抵扣所得税了!

2023-04-10

工作中我们经常会遇到一些打着个人抬头的发票,发票抬头是个人而不是公司的到底能不能报销?能不能税前扣除?今天和大家一起学习讨论一下。个人抬头发票能不能报销?换句话说就是是否可以不可以入账列支?学会计的都知道,会计核算注重什么?真实及时的反映经济业务,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者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不应仅以交易或者事项的法律形式为依据。所以会计处理首要的原则是业务的真实性,个人抬头发票能不能列支,大前提还是真实,发生的费用与企业经营活动有关,所以如果能确定业务是企业真实发生的,与企业相关的,个人抬头发票入账其实也不是障碍。但是,在日常工作中,发票作为一种形式要件,以个人抬头开具的发票本身从形式上就难以分清公私,所以,基本上我们核算都不会认可个人抬头发票,这其实也是一个真实性上的稽核,毕竟从发票形式上个人抬头就有是非相关支出的嫌疑。所以,你会看到,和企业消费相关的又涉及个人行为的,比如员工出差住宿、员工发生餐饮招待,都是要求取得公司抬头的发票,如果你拿张个人抬头发票回家肯定是报不了的,哪怕你说一百遍这个真是因公消费。什么时候个人抬头发票允许报销呢?那就是客观原因决定了只能取得个人抬头发票,典型的就是飞机票、火车票这类实名票据,当然取得这些票据也还是应该辅助有更多原始凭证证明其业务和企业相关,只有这样才能做到形式和实质都证明业务真实可靠。所以,总体来说,个人抬头发票在日常会计核算上大家默认还是不允许的。个别情况允许列支,都是在目前商业习惯下,我们没办法取得公司抬头发票,只能取得个人抬头发票,且个人抬头发票是为企业开支的,有企业经营有关的其他充分证明。税务上呢?个人抬头发票能不能税前扣除?其实企业所得税法讲求的还是一个真实性,和经营有关,个人抬头发票如何有效证明,其实核算时候我们就会有所要求,比如支付凭证、合同、发生事由的合理性之类的证明。但是税务上除了实质上的要件审核,还有形式上的审核,这个形式上要件最直接的就是发票,在实践中,个人抬头的发票是会被认定为不合规发票,不允许税前扣除的。当然也有例外,这个和会计核算一样,就是在目前商业习惯下,只能取得个人抬头的,税务也会认。这6种个人抬头的发票可以税前扣除误区:目前还是有的会计人员认为,只有公司抬头的发票才可以报销税前扣除,个人抬头的发票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更不要考虑抵扣增值税了。其实,这个理解是片面的,随着增值税深化改革力度的加大,像公司员工因公出差的车票等虽然个人抬头的,但是既可以抵扣增值税,也可以抵企业所得税!这张铁路车票,可以抵扣的税额=263/1.09*0.09=21.72如果是公司管理人员出差坐火车发生的费用。借:管理费用-差旅费 241.28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21.72      贷:银行存款 263提醒:这些票据个人抬头的可以税前扣除,当然与经营相关。一、允许税前扣除的医药费票据;二、机票和火车票、出差过程的人身意外保险费;三、符合职工教育费范围的职业技能鉴定、职业资格认证等经费支出;四、员工入职前到医疗机构体检费票据;五、企业为因公出差的员工报销,个人抬头的财政收据的签证费;六、允许税前扣除的外籍个人的住房补贴,员工凭发票实报实销,但由于是员工个人与业主签订租赁合同,发票抬头为个人;注意:其实不限于上述六类,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个人抬头的住宿费电话费等发票不得税前扣除一、个人抬头的电话费不得税前扣除对于发票抬头为个人名字的电话费发票不能在税前扣除,需要做纳税调增。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若干具体措施〉的通知》(国税发〔2009〕114号)第六条,加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管理的规定"未按规定取得的合法有效凭据不得在税前扣除。"因此,发票是个人名字的电话费,不能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公司为个人报销电话费纳税调整的问题,只需要调整一次,不能重复调整。建议:公司可以将通讯补贴列入企业员工工资薪金制度、固定与工资薪金一起发放,不需要职工提供发票,可以作为工资薪金支出直接税前扣除,从而减轻公司的纳税负担。二、个人抬头的住宿费发票也不能税前扣除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发票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8]80号)第八条第(二)项规定:“纳税人使用不符合规定发票特别是没有填开付款方全称的发票,不得允许纳税人用于税前扣除、抵扣税款、出口退税和财务报销。”因此,员工出差开具个人抬头的住宿费发票不可以在税前扣除。与此同时,还要注意各地税务机关的特殊要求,比如:广州税务规定,向消费者个人提供住宿服务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但如果该个人属于出差,住宿后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给所属单位抵扣进项税额,在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时,须向销售方提供购买方公司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的信息,不需要提供相关证件或其他证明材料。同时,开票方应在发票备注栏录入住宿个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信息。江西税务在营改增问答中,也有类似的规定。发票抬头9问9答问题1:发票抬头多字或者少字可以吗?答:如果发票抬头写错或少写了,不得涂改或再次添加文字。问题2:增值税发票抬头可以是空白吗?答:发票填写不全,是不能作为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合法凭证。问题3:发票抬头可以用简称吗?答:发票抬头必须如实填写购买方的完整名称,不可以写任何形式的简称,只有发票抬头的信息完整正确才可以税前扣除。问题4:普通发票,抬头是个人的但是税号那栏填写的是公司税号,可以用吗?答:不能用来公司报销,用以公司报销的发票必须开具公司全名与公司社会统一信用代码。问题5:普通发票抬头需要填全吗?答:普通发票抬头填入公司名称及税号就可以正常使用,不填地址及电话号码也可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2017年第16号公告明确:开发票必须填报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管专票还是普票)。销售方为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在“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购买方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收凭证。问题6:进销项发票名称可以不一致吗?答:不可以。作为商贸企业一般纳税人,本身不加工,所开的销项发票要求必须有对应的进项发票,而且名称必须一致。总结起来有几点需要注意:1、开票时一定按照实际商品进行开具,不得变更名称,不能按照客户不合理的要求开具;2、作为商贸企业,一定保证所开具的商品有对应的进项发票,不得虚开,随意开票;3、商品名称一定要选择合适的税收分类编码,不得随意选择;4、要按照实际金额开具发票,保证三流一致,即:发票、货物、资金三个方面保持一致。问题7:公司还未注册,发票抬头该如何开呢?答:如果公司名称已经核准,可以使用该名称进行开具发票。公司执照下来之前,产生的费用可以走开办费,发票抬头写法人代表个人的名字。如果商家能够先开具欠票收据,等执照下来之后再补开正规发票也可以。如果被税务局认为不合理即使入账也不可以抵所得,财务需要做调出处理。问题8:餐饮发票抬头开错一个字,已经跨月还能怎么补救?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上面这种发票不能使用,需要让开具方重新开。问题9:员工出差的飞机票发票抬头是个人能报销吗?答:①出差的,填具差旅费报销单报销,行程单抬头是个人,发票应该是公司;②非出差的,可并入工资总额中,随工资报个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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