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广东社会工作者报名时间4月11日-4月18日

2023-04-12

 2023年广东社会工作者报名信息填报时间:2023年4月11日9:00-4月18日17:00;网上缴费时间:2023年4月11日9:00-4月19日17:00。2023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报考须知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3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3〕19号)和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2023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粤人社函〔2023〕31号)要求,为方便广大考生报考该项考试,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一、考试设置(一)考试时间、科目和题型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试题题型 6月10日 14:00-16:00 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中级) 客观题 6月11日 9:00-11:00 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中级) 客观题 14:00-16:00 社会工作实务(初级) 客观题 14:00-16:30 社会工作实务(中级) 主观题 14:00-17:00 社会工作实务(高级) 主观题(二)考试地点此次考试在21个地级以上市均设置考区,考试详细地址以准考证为准。二、报考条件报考条件按照原人事部、民政部《关于印发〈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和〈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71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民政部关于印发〈高级社会工作师评价办法〉的通知》(人社部规〔2018〕2号)和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高级社会工作师评价实施办法〉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22号)有关规定执行。报考级别分为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高级社会工作师三类。(一)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下列条件的,均可申请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1.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报名参加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3)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包括已经取得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人员);(4)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5)取得其他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2.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报名参加社会工作师考试:(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并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后,从事社会工作满6年;(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3)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3年;(4)取得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1年;(5)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博士学位;(6)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其从事社会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二)高级社会工作师报名参加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的人员,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热爱社会工作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3.在通过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取得社会工作师(中级)资格后,从事社会工作满5年;4.在本省从事社会工作实务的在职在岗人员。(三)相关说明1.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31日。2.社会工作专业应届毕业研究生可直接报名参加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3.从事社会工作主要是指在相关领域从事专门性社会服务,其中,“相关领域”主要包括:社会福利、社会救助、扶贫济困、慈善事业、社区建设、婚姻家庭、心理健康、残障康复、教育辅导、就业援助、青少年事务、职工服务、犯罪预防、禁毒戒毒、矫治帮教、卫生健康、政法综治、应急处置、退役军人事务、群众文化等。“专门性社会服务”主要包括:(1)生活帮扶、生计发展、就业援助服务;(2)情绪疏导、精神抚慰服务;(3)矛盾纠纷调节、家庭与社会关系调适服务;(4)针对特殊困难群体的权益维护、政策咨询、资源链接、能力提升及社会支持网络建设服务;(5)行为矫治、戒毒康复、危机干预服务;(6)推动社区发展,促进社会融入、社会参与的服务;(7)其他旨在满足服务对象心理和社会服务需求、增强社会功能的服务。4.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或者学位证书报考的,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及台湾居民可以申请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5.持有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残疾人证二级低视力(或严重于二级)者,可在报名期间内向报名所在地市人事考试机构申请借助读屏软件参加考试。三、报考事项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进行网上报名。报名信息填报时间:2023年4月11日9:00-4月18日17:00;网上缴费时间:2023年4月11日9:00-4月19日17:00。(一)注册1.新注册的报考人员须详细阅读报名协议条款和注册须知,点击“接受”后填写用户信息,并上传电子照片;已注册的报考人员直接登录报名系统补充完善个人信息。新注册的报考人员必须预先下载并使用报名系统指定的“照片处理工具”,上传经该工具审核处理并保存的本人近期彩色半身免冠白底正面证件电子照片后,方可在报名系统中通过照片审核。注册时上传的电子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证书查询验证系统,请考生慎重选用。2.报名系统将对报考人员身份、学历学位等注册信息进行在线核查,完成相关数据核查后方可继续报名。注册信息在线核查原则上需24小时,考生须在报名前预留充足时间、提前完成用户注册和学历学位信息补充,以免错过报名。3.“未通过”或“需现场核查”的报考人员在填报信息后,须按要求上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图片。(二)填报信息报考人员填报信息前须仔细阅读《报考须知》,原则上选择工作地或居住所在地市进行报名,并如实填报其他信息。(三)选择报名办理方式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虚假承诺行为,或者因严重、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不适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以下简称告知承诺制)。其余报考人员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1.报考人员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须认真阅读《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以下简称告知承诺书),点击“签署”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签署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2.报考人员作出承诺后,可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撤回承诺。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报考事项的、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撤回承诺的3类报考人员须按要求提交电子版证明材料,经报名所在地市人事考试机构在线核查后进行缴费。考试成绩发布后,各地市人事考试机构将对上述3类人员中全科成绩合格人员的报考条件开展在线人工核查。3.报考人员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或撤回承诺的,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四)缴费我省统一实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逾期未缴费,视为放弃报名。报考人员完成报名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按照人社厅函〔2015〕278号、人考中心函〔2019〕41号和粤发改规〔2019〕3号规定,“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中级)”“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中级)”和“社会工作实务(初级)”科目均按每人每科56元收取;“社会工作实务(中级)”科目按每人每科60元收取;“社会工作实务(高级)”科目按每人每科74元收取。如需开具电子票据的考生,可在完成缴费后直接在广东公共服务支付平台查询打印电子票据,考试机构不再提供开具非税票据,具体操作方式详见广东人事考试网-报考文件-办事指南栏目下“广东省人事考试局人事考试网上缴费及开票指引”(http://rsks.gd.gov.cn/kswj/bszn/content/post_3325151.html)。(五)准考证打印网上缴费成功的考生可于2023年6月6日9:00-6月9日17:00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打印准考证后,须认真核对姓名、证件号码、性别等个人信息,如发现有误,要在准考证打印截止前通过广东人事考试网“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业务办理系统”在线申办更正。四、考试有关事项(一)“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科目所涉及的政策法规,均以2022年12月31日前有效的政策法规为准;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考试大纲以《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考试大纲(2018年修订版)》为准;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大纲以《社会工作实务(高级)考试大纲》为准,见民政部网站(www.mca.gov.cn)。(二)考生须携带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和准考证上允许的考试用具参加考试;考试实行封闭2小时管理,开考5分钟后一律禁止入场。(三)“社会工作实务(中级)”“社会工作实务(高级)”为主观题科目,考生答题前必须仔细阅读考生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答题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四)为保障考试安全,维护考试公平公正,人事考试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可以采取以下措施:对考生进入或离开考场、考点,提出规范性要求;查验考生身份证件、所携带物品,必要时可借助专门设备、专业人员进行检查;依法收缴考试作弊设备,集中保管考生违规携带的工具、资料等物品;对考试现场秩序和考试组织实施过程进行视频监控;在必要范围内,协调通讯管理部门对无线通讯等进行干扰或屏蔽;其他必要的安全管理措施。(五)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题本、题卡,防止他人抄袭。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等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六)考生在考试期间,要遵守考场规则,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遵从试题作答要求。若在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进行认定和处理。涉嫌组织考试作弊、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代替考试等犯罪活动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五、考试成绩和合格标准(一)考试成绩查询及管理1.考试成绩计划在2023年8月下旬发布,考生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进行查询。2.参加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参加社会工作师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职业水平证书。参加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1个科目)达到合格标准的人员,颁发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成绩合格证明,该证明自颁发之日起,在全国范围3年内有效。(二)合格标准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33项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实行相对固定合格标准有关事项的通告》,自2022年度起,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实行相对固定的合格标准,各科目合格标准为试卷满分的60%。根据有关规定或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调整或单独确定考试合格标准的,另行通告。六、考后在线人工核查考试成绩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对全科考试成绩达到合格标准的,且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报考事项的、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撤回承诺的、已作出承诺但报名时在线核查状态为“未通过”或“需现场核查”的4类考生的报考条件实施在线人工核查。核查中如需补充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考生须按照报名所在地市人事考试机构要求及时在线补交。此类考生应留意报名所在地市人事考试机构通知。七、监督监管各地市人事考试机构对报考人员的报考条件,在考前、考中、考后全程开展核查和日常监管。考试成绩发布后,各地市人事考试机构将在网站上对相关全科成绩合格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集中接受社会监督举报。(一)在核查或日常监管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本考试报名条件的,考试报名无效;取得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职业水平证书或成绩合格证明的,职业水平证书或成绩合格证明无效。(二)报考人员应接受并配合报名所在地市人事考试机构的核查。打印准考证前,报考人员未按要求接受核查的,考试报名无效,不予办理准考证;考试结束后,报考人员未按要求接受核查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三)报考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职业水平证书或成绩合格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向用人单位及社会提供查询,相关记录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核发和注册、职称评定的重要参考。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相关信息视情况向社会公布,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八、证书发放和查询(一)纸质证书合格人员纸质证书或纸质成绩合格证明由考生报名所在地市人事考试机构负责发放,具体发放时间将由报名所在地市人事考试机构通知。合格人员可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的“证书查验”栏目查询职业水平证书或成绩合格证明办理进度及验证证书信息。(二)电子证书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97号),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的电子证书或电子成绩合格证明可在中国人事考试网进行下载和查询验证,与纸质证书或纸质成绩合格证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九、注意事项报考期间,全省各地级以上市人事考试机构开通咨询服务电话(详见附件2)。用户名或密码查询等业务事项可通过“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业务办理系统”(http://123.56.228.71:82/)在线申办。附件:1. 关于2023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安排的说明2. 全省人事考试机构咨询服务电话附件1关于2023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安排的说明一、报名条件1.社会工作专业应届毕业研究生可直接报名参加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2.从事社会工作主要是指在相关领域从事专门性社会服务,其中,“相关领域”主要包括:社会福利、社会救助、扶贫济困、慈善事业、社区建设、婚姻家庭、心理健康、残障康复、教育辅导、就业援助、青少年事务、职工服务、犯罪预防、禁毒戒毒、矫治帮教、卫生健康、政法综治、应急处置、退役军人事务、群众文化等。“专门性社会服务”主要包括:(1)生活帮扶、生计发展、就业援助服务;(2)情绪疏导、精神抚慰服务;(3)矛盾纠纷调节、家庭与社会关系调适服务;(4)针对特殊困难群体的权益维护、政策咨询、资源链接、能力提升及社会支持网络建设服务;(5)行为矫治、戒毒康复、危机干预服务;(6)推动社区发展,促进社会融入、社会参与的服务;(7)其他旨在满足服务对象心理和社会服务需求、增强社会功能的服务。二、考试大纲(一)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科目所涉及的政策法规,均以2022年12月31日前有效的政策法规为准。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考试大纲以《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考试大纲(2018年修订版)》为准。(二)高级社会工作师 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大纲以《社会工作实务(高级)考试大纲》为准,见民政部网站(www.mca.gov.cn)。原文链接:http://rsks.gd.gov.cn/zwgk/gzdt/content/post_4151379.html

注意!个人抬头发票,不仅能报销,也能抵扣所得税了!

2023-04-10

工作中我们经常会遇到一些打着个人抬头的发票,发票抬头是个人而不是公司的到底能不能报销?能不能税前扣除?今天和大家一起学习讨论一下。个人抬头发票能不能报销?换句话说就是是否可以不可以入账列支?学会计的都知道,会计核算注重什么?真实及时的反映经济业务,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者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不应仅以交易或者事项的法律形式为依据。所以会计处理首要的原则是业务的真实性,个人抬头发票能不能列支,大前提还是真实,发生的费用与企业经营活动有关,所以如果能确定业务是企业真实发生的,与企业相关的,个人抬头发票入账其实也不是障碍。但是,在日常工作中,发票作为一种形式要件,以个人抬头开具的发票本身从形式上就难以分清公私,所以,基本上我们核算都不会认可个人抬头发票,这其实也是一个真实性上的稽核,毕竟从发票形式上个人抬头就有是非相关支出的嫌疑。所以,你会看到,和企业消费相关的又涉及个人行为的,比如员工出差住宿、员工发生餐饮招待,都是要求取得公司抬头的发票,如果你拿张个人抬头发票回家肯定是报不了的,哪怕你说一百遍这个真是因公消费。什么时候个人抬头发票允许报销呢?那就是客观原因决定了只能取得个人抬头发票,典型的就是飞机票、火车票这类实名票据,当然取得这些票据也还是应该辅助有更多原始凭证证明其业务和企业相关,只有这样才能做到形式和实质都证明业务真实可靠。所以,总体来说,个人抬头发票在日常会计核算上大家默认还是不允许的。个别情况允许列支,都是在目前商业习惯下,我们没办法取得公司抬头发票,只能取得个人抬头发票,且个人抬头发票是为企业开支的,有企业经营有关的其他充分证明。税务上呢?个人抬头发票能不能税前扣除?其实企业所得税法讲求的还是一个真实性,和经营有关,个人抬头发票如何有效证明,其实核算时候我们就会有所要求,比如支付凭证、合同、发生事由的合理性之类的证明。但是税务上除了实质上的要件审核,还有形式上的审核,这个形式上要件最直接的就是发票,在实践中,个人抬头的发票是会被认定为不合规发票,不允许税前扣除的。当然也有例外,这个和会计核算一样,就是在目前商业习惯下,只能取得个人抬头的,税务也会认。这6种个人抬头的发票可以税前扣除误区:目前还是有的会计人员认为,只有公司抬头的发票才可以报销税前扣除,个人抬头的发票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更不要考虑抵扣增值税了。其实,这个理解是片面的,随着增值税深化改革力度的加大,像公司员工因公出差的车票等虽然个人抬头的,但是既可以抵扣增值税,也可以抵企业所得税!这张铁路车票,可以抵扣的税额=263/1.09*0.09=21.72如果是公司管理人员出差坐火车发生的费用。借:管理费用-差旅费 241.28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21.72      贷:银行存款 263提醒:这些票据个人抬头的可以税前扣除,当然与经营相关。一、允许税前扣除的医药费票据;二、机票和火车票、出差过程的人身意外保险费;三、符合职工教育费范围的职业技能鉴定、职业资格认证等经费支出;四、员工入职前到医疗机构体检费票据;五、企业为因公出差的员工报销,个人抬头的财政收据的签证费;六、允许税前扣除的外籍个人的住房补贴,员工凭发票实报实销,但由于是员工个人与业主签订租赁合同,发票抬头为个人;注意:其实不限于上述六类,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个人抬头的住宿费电话费等发票不得税前扣除一、个人抬头的电话费不得税前扣除对于发票抬头为个人名字的电话费发票不能在税前扣除,需要做纳税调增。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若干具体措施〉的通知》(国税发〔2009〕114号)第六条,加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管理的规定"未按规定取得的合法有效凭据不得在税前扣除。"因此,发票是个人名字的电话费,不能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公司为个人报销电话费纳税调整的问题,只需要调整一次,不能重复调整。建议:公司可以将通讯补贴列入企业员工工资薪金制度、固定与工资薪金一起发放,不需要职工提供发票,可以作为工资薪金支出直接税前扣除,从而减轻公司的纳税负担。二、个人抬头的住宿费发票也不能税前扣除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发票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8]80号)第八条第(二)项规定:“纳税人使用不符合规定发票特别是没有填开付款方全称的发票,不得允许纳税人用于税前扣除、抵扣税款、出口退税和财务报销。”因此,员工出差开具个人抬头的住宿费发票不可以在税前扣除。与此同时,还要注意各地税务机关的特殊要求,比如:广州税务规定,向消费者个人提供住宿服务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但如果该个人属于出差,住宿后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给所属单位抵扣进项税额,在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时,须向销售方提供购买方公司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的信息,不需要提供相关证件或其他证明材料。同时,开票方应在发票备注栏录入住宿个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信息。江西税务在营改增问答中,也有类似的规定。发票抬头9问9答问题1:发票抬头多字或者少字可以吗?答:如果发票抬头写错或少写了,不得涂改或再次添加文字。问题2:增值税发票抬头可以是空白吗?答:发票填写不全,是不能作为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合法凭证。问题3:发票抬头可以用简称吗?答:发票抬头必须如实填写购买方的完整名称,不可以写任何形式的简称,只有发票抬头的信息完整正确才可以税前扣除。问题4:普通发票,抬头是个人的但是税号那栏填写的是公司税号,可以用吗?答:不能用来公司报销,用以公司报销的发票必须开具公司全名与公司社会统一信用代码。问题5:普通发票抬头需要填全吗?答:普通发票抬头填入公司名称及税号就可以正常使用,不填地址及电话号码也可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2017年第16号公告明确:开发票必须填报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管专票还是普票)。销售方为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在“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购买方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收凭证。问题6:进销项发票名称可以不一致吗?答:不可以。作为商贸企业一般纳税人,本身不加工,所开的销项发票要求必须有对应的进项发票,而且名称必须一致。总结起来有几点需要注意:1、开票时一定按照实际商品进行开具,不得变更名称,不能按照客户不合理的要求开具;2、作为商贸企业,一定保证所开具的商品有对应的进项发票,不得虚开,随意开票;3、商品名称一定要选择合适的税收分类编码,不得随意选择;4、要按照实际金额开具发票,保证三流一致,即:发票、货物、资金三个方面保持一致。问题7:公司还未注册,发票抬头该如何开呢?答:如果公司名称已经核准,可以使用该名称进行开具发票。公司执照下来之前,产生的费用可以走开办费,发票抬头写法人代表个人的名字。如果商家能够先开具欠票收据,等执照下来之后再补开正规发票也可以。如果被税务局认为不合理即使入账也不可以抵所得,财务需要做调出处理。问题8:餐饮发票抬头开错一个字,已经跨月还能怎么补救?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上面这种发票不能使用,需要让开具方重新开。问题9:员工出差的飞机票发票抬头是个人能报销吗?答:①出差的,填具差旅费报销单报销,行程单抬头是个人,发票应该是公司;②非出差的,可并入工资总额中,随工资报个税。

最新!4月1日起,不叫全电发票了....

2023-04-10

大家有没有发现之前一直叫的全电发票,名字竟悄悄地变了....河南省和吉林省开展全电发票试点的公告里,不叫全电发票,变成了数电票当前数电票在很多省市都全面开始,所有省市都可以接收。越来越多省市可以开具数电票: 试点纳税人进行实名认证后,通过本省市电子税务局就可以进入电子发票服务平台,进行开具和接收全电发票(数电票)非常方便。不仅如此,未来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全部功能上线后,纳税人不仅可以通过电脑网页端开具全电发票(数电票),还可以通过客户端、移动端手机App、随时随地开具。再也不用为开具发票发愁了!一、全电发票(数电票)的优点全电发票(数电票)的法律效力、基本用途等与现有纸质发票及增值税电子发票相同。当然它也会有一个开具额度。实行开具金额总额度管理:指一个自然月内,纳税人发票开具总金额(不含增值税)的上限额度。而数电票有一个特别的好处:不再有单张开票额度和票种限制!也就是说,如果你这个月总额度是100万,那可以一份发票全部把这100万都开完,也可以开10张10万元的发票;也可以100万全部都用来开专票;也可以100万全部用来开普票;也可以一部分开专票,一部分开普票。总之,自行规划好总额度即可。且全电发票(数电票)也不需要抄税清卡全电发票(数电票)无联次,基本内容包括:发票号码(20位的发票号码,取代了原来的发票代码、校验码和机器编号)、开票日期、动态二维码(所谓动态二维码,纳税人可通过扫描全电发票动态二维码,查询发票的实时状态,如打印次数、红冲信息、退税信息等)、购买方信息、销售方信息、项目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金额、税率/征收率、税额、合计、价税合计(大写、小写)、备注、开票人等。没有收款人、复核人、密码区。不同业务的数电票,票面左上角会显示该业务类型的字样。且全电发票(数电票)也不用盖章,减轻了许多的工作量!也有人问:如果数电票开错了怎么办?当月可以作废吗?答案是:不能!看看具体政策?针对数电票,试点纳税人发生开票有误、销货退回、服务中止、销售折让等情形,需要开具红字全电发票(数电票)的,按以下规定执行:(一)受票方未做增值税用途确认及入账确认的,开票方全额开具红字全电发票(数电票),无需受票方确认;(二)受票方已做增值税用途确认或入账确认的,开票方或受票方均可发起冲红流程,经对方确认后,生成《红字发票信息确认单》,开票方全额或部分开具红字全电发票(数电票)。受票方已将全电发票(数电票)用于增值税申报抵扣的,应当暂依《红字发票信息确认单》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开票方开具的红字全电发票(数电票)后,与《红字发票信息确认单》一并作为记账凭证。就是购买方只要做用途确认和入账确认。购买方未确认即未抵扣,可以理解为票在销售方手里,销售方填开信息表;购买方已抵扣的,购买方和销售方均可以发起冲红流程,一方填开信息表,另一方确认即生成《红字发票信息确认单》。大背景下,企业如果有发票增量、增额异常,频繁作废发票;大部分发票顶额开具;对开发票、环开发票等等不合规的情形,劝大家赶紧收手吧。金税四期时代,以数治税!而全电发票就是金税四期打响的第一枪,企业更要注重税务合规性!二、 怎样做好全电发票(数电票)管理?1、防止发票重复入账实务中很多业务人员出于故意或者无意,很容易把发票拿来重复报销。那作为财务人员,怎么防范重复报销的风险呢?企业很有必要建立防止电子发票重复使用的措施。之前管理电子发票的时候,要么买设备归集,要么自己做excel表格避免重复入账,工作量非常大。现在方便啦!全电发票(数电票)新增了发票入账标识,解决了重复入账的痛点,大大减轻了工作量!     数字化电子发票的优点是:它自带可以查重的小标记,在下载数字化电子发票时,右边栏会显示下载次数,能够起到一定的提示辅助作用。如果报销时发现下载次数大于1,那就要重点关注一下这张发票是否存在重复入账的问题了!我们平时拿到一张发票,审核无误入账之后就在平台勾选确认入账。如果这个发票有人二次报销,那我们就可以在里面查出来是已入账的,而且还会显示下载次数。2、鉴别真伪现在的ps处理技术先进,为避免收到假票,还是必须登录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进行发票信息的真伪查验。3、归档问题据了解,许多小伙伴会留存电子档,但是都是保存的PDF版本的发票。但根据规定,还是建议大家及时保存OFD版式的源文件哦! 4、对员工开展全电发票培训工作  

个税攻略!!年终奖如何计税更划算?一次性发放你要交多少税...

2023-04-10

呼叫打工人,从本月起,个税汇算清缴正式开始啦!快来跟小编一起来做做攻略:今年个税汇算清缴有什么变化?为什么有的人退了6000,有的人要补缴2000?具体应该如何退税?一起来看看吧!2022年个税汇算清缴新变化2月2日,国家税务总局就发布了《关于办理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与2021年个税汇算清缴有所不同,今年的汇算清缴有3个变化需要大家关注。与以前年度相比,总体上延续了前几次汇算公告的框架与内容。但有这些变化:1、在第四条“可享受的税前扣除”部分,增加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个人养老金”等可以在汇算中予以扣除的规定;2、在第十一条“汇算服务”部分,进一步完善了预约办税制度,在维持预约办税起始时间(2月16日)基础上,将预约结束时间延长至3月20日,为纳税人提供更优的办理体验;3、在第十一条“汇算服务”部分,新增了“对生活负担较重的纳税人优先退税”的规定。注意,这几种情况无需办理汇算清缴:汇算需补税但综合所得收入全年不超过12万元的;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已预缴税额与汇算应纳税额一致的;符合汇算退税条件但不申请退税的。这几种情况需要办理汇算:已预缴税额大于汇算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的;2022年取得的综合所得收入超过12万元且汇算需要补税金额超过400元的。因适用所得项目错误或者扣缴义务人未依法履行扣缴义务,造成2022年少申报或者未申报综合所得的,纳税人应当依法据实办理汇算。为什么有的人退了6000我却要补缴2000?一、怎么计算需要补税还是退税?先来看一下具体的计算公式:应退或应补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2021年已预缴税额。⚠️汇算不涉及纳税人的财产租赁等分类所得,以及按规定不并入综合所得计算纳税的所得。二、这两类人可能要补缴第一是收入渠道不止一个比如有的人在两家公司领取工资,每家公司都是8000。在月度预缴时,每家公司都要先扣掉5000的起征点,剩下的3000,两家公司分开看,都只用交3%的税,3000*3%=90元,两家一共交180元。但在年度汇算时,我们发现他一个月收入16000,减去起征的6万(5千*12),还超出了132000,应该征收10%的税,132000*10%-2520=10680,所以年底汇算的时候他就应该补税10680-180=10500。很多人不是在两家公司获取收入,而是一家公司通过两张甚至4张银行卡获取收入,这种方法如果国家查到的话也是需要补税的。第二是有副业的人群有的人除了领工资,还接了其他的私活儿,因此会获得一些劳务报酬、稿酬或者特许权使用费等。这些收入平时单独计税,小笔小笔的税率低,收得少,等到年度汇算的时候,加总起来发现年收入很高,适用更高的个人所得税率,于是平时征少了,最后也得补回去。三、这几类人可以退税而可以退税的人,也存在这么几种情况:1年度汇算时总收入不超过6万的比如花花第一个月收入8000,其他月份收入4000,在第一个月的时候应该缴税(8000-5000)*3%=90元。但是年度汇算时发现花花一年总收入才52000(4000*11+8000),不到6万(5000*12)的起征点,无需纳税,于是可以退税90元。2有可以税前扣除的开支,但是平时没申报扣除比如花花每月收入8000,每月预缴的时候需要交税3000*3%*12=1080。但是年度汇算的时候,发现花花有小孩在上学,可以享受每个月2000额度的子女教育专项扣除。于是扣除掉2000后,花花应该交税1000*3%*12=360。所以花花可以退税1080-360=720元。3一年中就业中断导致扣除数不充分的比如花花去年在某公司上了8个月的班,每月工资1万,但因生病辞职回家养病去了。月度预缴的时候,前八个月按10%交税:(10000-5000)*10%*12-2520=3480。后面没上班了,于是年度汇算时花花的收入只有80000,扣除60000剩下的只用按照3%交税:20000*3%=600。于是,花花可以申请退税3480-600=2880元。4一些自由职业的人群比如花花没有任职于哪家公司,只是在家接插画私活儿取得收入。因此也没有公司给她交“五险一金”,但她自己以自由职业的身份交了职工养老金和职工医保。她自己交的养老金和医保是可以在税前扣除的,但由于没有公司给她交“五险一金”,在月度预缴时,就只能按照她的月收入扣税,没有扣除她交的养老金和医保。最后年度汇算时,需要把她交的养老金和医保扣除,于是月度预缴的税就比年度汇算时多,因此产生退税。5有些人劳务报酬、稿酬太高,月度预缴税率过高有的人收入的主要构成部分是劳务报酬,属于那种半年不开张,开张吃半年那种,一笔劳务报酬十几二十万,一年中也就发生一两笔。比如花花去年有一笔劳务报酬是15万,按照劳务报酬税率,月度预缴时她交的税是:15万*80%*40%-7000=41000。但是年度汇算发现她全年就只有这笔收入,适用综合个人所得税10%,只需要交15万*10%-2520=6480。于是可以退税41000-6480=34520元。6本来享受个税优惠,但是在月度预扣时没有申报享受的比如残疾人享有税收优惠,但是平时没有申报享受,于是可以享受退税。7有些人平时有为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可以税前扣除,但平时预扣预缴时没有申报的上面这么多种情况之所以存在,主要还是国家实行的这个新的征管办法“月度预缴,年度汇算”,月度汇算时采用的标准和年度汇算时采用的标准不一样,才导致需要补退税。还有两个最常见的关于全年一次性奖金的问题:01.我如果选择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计税政策,应该怎么计算个税呢?答: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规定的,在2023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02.听说全年一次性奖金可以和综合所得一起计税,也可以按照全年一次性奖金政策单独计税,我选择哪种计税方式更划算呢?答:在选择计税方式时,建议您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对您更为有利的计税方式。比如,老李全年工资20万元,年底奖金2.4万元,假设可享受三险一金、赡养老人等扣除共4.4万元。在年度汇算时,他该怎么缴税呢?有两种选择,一是将2.4万元奖金和20万元工资合并计税,扣除6万元(每月5000元)减除费用和4.4万元后,得到应纳税所得额12万元,按照综合所得年度税率表,应纳税120000×10%-2520=9480元;二是将2.4万元奖金单独计税,年底奖金应纳税720元,20万元工资扣除6万元减除费用和4.4万元后,应纳税96000×10%-2520=7080元,合计应纳税7800元。两种方式下,税额相差1680元,老李选择单独计税更划算。又如,小张全年工资12万元,年底奖金6万元,假设可享受三险一金、赡养老人等扣除共4万元。在年度汇算时,小张若选择全年奖单独计税,年底奖金应纳税60000×10%-210=5790元,12万元工资扣除6万元减除费用和4万元后,应纳税20000×3%=600元,合计应纳税6390元;若小张将年底奖金与日常工资合并计税,扣除6万元减除费用和4万元后,应纳税80000×10%-2520=5480元。因此,小张将年底奖金并入综合所得纳税,缴税更少。具体操作时,您可以登录手机个税APP,分别选择按合并计税或单独计税方法,个税APP会自动算出结果,比较一下,哪种划算选择哪种就可以了。金税四期下,“严监管”模式对财务人员的能力要求也逐步提升,相关知识你都学会了吗?了解更多相关知识,解决实务工作中的疑难杂症,加入金税通关,升职加薪不走弯路!100+案例课,快速提升10大岗位技能30W+速查智库,一键获取最新财税资讯365天干货分享,每日学习财税实操干货名师精讲,实务落地,2023职场会计人的进阶必备!

国家税务总局最新政策解读来了!小型微利100万以下不是2.5%,是5% !附详细解读!

2023-03-29

都错了!小型微利100万以下不是2.5%,是5%!3月27日,财政部、税政司、国家税务总局最新发文!赶紧收藏转发!0明确:小型微利企业100万以下税负是5%就在3月24日大家都误以为小微企业100万以内的具体税负是2.5%,随着3月27日的政策出台明确了: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 100 万元的部分,减按 25% 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 20% 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注意:实际税负是5%,不是2.5%!)也就是说,小型微利企业应纳税所得额300万以内(包含300万),统一减按 25% 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 20% 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实际税负是5%。目前2个政策执行到期时间统一是2024年12月31日。这次基本大家都理解错了!3月24日明确说明了小微企业100万以内的优惠政策会延续,但是没有说最终具体的税负是多少,就在3月27日财政部、税政司、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明确了小微企业100万以内的具体税负是5%。0小型微利企业的具体判断标准?1、税收政策中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什么?小型微利企业是指符合财政部、税务总局规定的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居民企业。目前,居民企业可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2022年第13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6号)相关规定,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今后如调整政策,从其规定。2、小型微利企业的判定条件如何计算?02023年小型微利企业季度预缴如何享受优惠政策?1、判断是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的条件。企业在年度中间预缴企业所得税时,按照政策标准判断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即可享受优惠政策。2、按照政策规定计算应纳税额。今后如调整政策,从其规定,计算方法以此类推。示例如下:例:A企业2022年成立,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2023年1季度季初、季末的从业人数分别为120人、200人,1季度季初、季末的资产总额分别为2000万元、4000万元,1季度的应纳税所得额为90万元。解析:2023年1季度,A企业的条件判定如下:“从业人数”的季度平均值=(120+200)/2=160人;“资产总额”的季度平均值=(2000+4000)/2=3000万元;应纳税所得额=90万元。符合关于小型微利企业预缴企业所得税时的判断标准,可以享受优惠政策。因此,A企业第1季度:应纳所得税额=90×25%×20%=4.5万元;减免税额=90×25%-4.5=18万元。填表如下:假设第2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时,还符合小型微利企业的标准,相应的累计应纳税所得额为150万元,那么A企业第二季度累计:应纳所得税额=150×25%×20%=7.5万元;减免税额=150×25%-7.5=30万元;第2季度应补税额=7.5-4.5=3万元填表如下:0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其他常见的问题1、企业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如何适用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现行企业所得税实行法人税制,企业应以法人为主体,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的,应当汇总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因此,企业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分支机构的,应当先汇总计算总机构及其各分支机构的从业人数、资产总额、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再依据各指标的合计数判断是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2、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办理程序?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通过填写纳税申报表,即可便捷享受优惠政策,无需其他手续。小型微利企业应准确填报从业人数、资产总额、国家限制或禁止行业等基础信息,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后,信息系统将利用相关数据,为小型微利企业智能预填优惠项目、自动计算减免税额。3、《公告》的实施时间企业所得税按纳税年度计算,《公告》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征管问题的公告》(2022年第5号)同时废止。

速看!2023女性退休年龄最新规定...

2023-03-25

01女性退休年龄到底是50还是55?关于这个问题,国家先后出台多个规定:1974年《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规定: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干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都可以退休: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五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十年的。1995年劳动部关于印发《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的通知第75条:用人单位全部职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后,职工在用人单位由转制前的原工人岗位转为原干部(技术)岗位,或由原干部(技术)岗位转为原工人岗位,其退休年龄的条件,按现岗位国家规定执行。1999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1999)10号]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8号}均规定: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2001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企业职工“法定退休年龄”涵义的复函》(劳社厅函[2001]125号)规定: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指国家法律规定的正常退休年龄,即: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2001年《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人事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深化国有企业内部人事、劳动、分配制度改革的意见》(国经贸企改[2001]230号)规定:二、取消企业行政级别。企业不再套用国家机关的行政级别,管理人员不再享有国家机关干部的行政级别待遇。打破传统的“干部”和“工人”之间的界限,变身份管理为岗位管理。在管理岗位工作的即为管理人员。岗位发生变动后,其收入和其他待遇要按照新的岗位相应调整。按最新版的要求,女职工退休年龄不再按女工人、女干部身份进行区分,而是按岗位区分,管理岗按55退休,非管理岗50退休!那么如何区分女职工是管理岗还是非管理岗?根据各地的规定来看,女职工退休时是管理岗位还是非管理岗位主要由企业确定:江苏省:根据江苏省2022年执行的《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其中就规定了,企业应当按照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和本单位的岗位目录,确定女职工所从事岗位的性质。女职工从事的岗位性质发生变动时,应及时通过签订岗位变动协议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等合法有效形式确定,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变更岗位性质信息。四川省:根据《四川省劳动厅印发<四川省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劳办〔1996〕19号)第五条47项规定,工人岗位、干部岗位的划分由用人单位确定。劳动合同岗位界定模糊或劳动合同丢失的,可采取证明事项告知承诺,承诺其工作岗位情况。若承诺单位或参保人作出不实承诺的,将承担不实承诺法律责任。02实务中,如何确认女职工退休年龄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对女职工退休年龄认定标准,可能与人社部门存在差异,加之部分女职工认为自身应属于“管理人员”,有意愿继续工作至55周岁退休。由于此类争议涉及的女职工往往在本单位工龄较长、工资水平较高,一旦被认定违法终止,单位需要支付的赔偿金数额颇为可观,这进一步提升了女职工提起仲裁、诉讼主张赔偿金动力。所以在实务中,HR和企业可以通过以下3种方式,明确女职工岗位性质和退休年龄,提前避免劳动纠纷。一、明确岗位性质劳动合同是人社部门以及法院认定员工岗位性质的重要依据。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员工岗位性质是否属于管理人员。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员工的岗位性质发生变化的,建议用人单位还需要以书面形式明确变更后的岗位及岗位性质,例如劳动合同变更书、岗位协议等。用人单位还可以通过岗位管理办法等制度作为认定岗位性质的依据,但此类制度涉及员工切身利益,需要经过民主程序制定并向员工公示。二、核查员工异议用人单位在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为由终止与女职工的劳动合同前,需要审慎确定女职工的法定退休年龄,不能仅依据自身用工管理角度判断员工岗位是否属于管理岗,还需要听取员工的异议。如女职工对此提出异议,认为自己属于管理岗位退休年龄应为55周岁,则单位需要对此进行核实。单位需要向人社部门咨询、核实员工情况是否属于年满50周岁退休的情形。如女职工对此未提出异议,则单位应当要求女职工向单位提交书面退休申请,一方面作为女职工对退休年龄为50周岁认可的证据,另一方面在为女职工办理退休手续时,对于“非管理岗”女职工年满50周岁退休的,人社部门也要求提交其本人的退休申请。三、通过退休预审进一步降低风险有的地区已经实行退休预审,比如北京地区,预审最长可以提前一年进行。单位可以通过向人社局沟通办理退休预审,取得人社部门对退休年龄、条件确认的材料后,再终止劳动合同,进一步规避违法终止的风险。03符合这些情况女性职工可以提前退休按照原国家劳动社会保障部《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即劳社部发〔1999〕8号文件规定的精神,工人要办理提前退休,必须要符合这几种条件:一是具有特殊工种工作年限,而且特殊工种工作年限达到国家规定的工作年限,男性达到55周岁,女性达到45周岁二是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三是国务院确定的111个"优化资本结构"试点城市的国有破产工业企业中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职工;三年内有压锭任务的国有纺织企业中,符合规定条件的纺纱、织布工种的挡车工。⚠️第三项条件有一定的时限性,是特定年代的特殊规定,而且符合这个条件提前办理退休的人员已经执行完毕。以广东省为例,特殊工种和病退两类提前退休的要求:这里也给大家讲讲提前退休与正常退休的区别:一是养老金的差别提前办理退休一般都是相差五年左右的缴费年限,按照正常的养老金计算办法,每缴费一年的养老金至少减少100元左右,缴费基数越高差距越大。这种差距主要是基础养老金部分每减少一年缴费年限,就会减少计发基数的1%,五年就会减少5%;如果再加上个人账户的减少,就要减少个人账户的养老金;五年以后由于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每年都会提高,养老金的计发基数也会更高。二是要减少五年的工资收入提前办理退休虽然要提前五年领取养老金,但也要少交五年的养老保险,同时还会参加四年的养老金调整。但正常办理退休,要多领五年的在岗工资,在岗工资和养老金相比,这本身的差异是非常巨大的,除了工资、绩效奖金,还要减少住房公积金的收入,企业年金的个人账户收入等,而这些收入是养老金无法比拟的。三是今后的养老金调整会吃亏在每年的养老金调整中,除了定额调整部分以外,最重要的部分就是挂钩调整。挂钩调整基本上都是采取双挂钩的方式,既要与本人的养老金进行挂钩,也要与本人的缴费年限挂钩。提前五年办理退休,少了五年的缴费年限,每月减少养老金,不管是与养老金挂钩还是与缴费年限挂钩,自己都与正常办理退休的人会有巨大的差异。四是死亡待遇也会吃亏目前对于死亡待遇的抚恤金标准也是按照缴费年限来计算的,缴费年限越长的人,今后死亡以后家属领取的死亡待遇标准就会越高。综上所述,作为工人提前办理退休的机会是不多的,提前办理退休的条件也是非常严格的,而有机会提前办理退休的工人,基本上都是国有企业的工人。提前办理退休的人员,与正常办理退休人员相比,不但养老金会减少,减少几年的在岗工资,今后养老金调整,死亡待遇等都会受到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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